6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4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常熟市百福机械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4.8万元。
常熟市百福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4日,法定代表人范建华,住所:常熟市海虞镇工业三区。2021年10月21日,该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2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综罚环字﹝2021﹞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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