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7个工作日前我们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单位按照相应要求整改,今天核查发现你单位仍未整改,对于你单位拒不履行分类投放责任人义务的行为,我们将进行行政处罚。”栖霞区行政执法大队巡防二中队执法队员对辖区内一在建工地进行垃圾分类整改情况核查后告知工地负责人。
据介绍,该工地的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浮于表面,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检查督导,其垃圾分类工作仍未达到标准。“工地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够,没有把垃圾分类当回事。”执法人员说。
“行政处罚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标准,对应三个处罚区间,根据自由裁量标准,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责令整改仍拒不改正的,我们会按‘严重’标准进行处罚,以此起到警示作用。”栖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巡防二执法队员说,每个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每个单位都应对城市的环境有一份责任,他们后续会继续加大核查力度,从严执法,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通讯员 黎元 何富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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