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男子倾倒1.48万吨淤泥,治理需花费1446万,审判来了

10月29号,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九江市政府起诉江西正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连新建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这也是江西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2017年8月至2018年初,被告李德、黄永、舒正峰、陈世水、马祖兴等以江西正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连新建材有限公司名义从事污泥转运业务。

但被告并未依照合同约定,将污泥运送至污泥处理项目接受系统进行废物处理,而是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将1.48万吨淤泥转运至九江庐山市东毅码头、长江二桥等五地直接倾倒,严重危害九江生态环境。

庭审现场,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部分被告没有聘请代理律师,并当庭表示承担相应责任。因案情重大复杂,庭审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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