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兴山县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兴山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和新要求,并就《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会议决定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噪声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各项准备工作,并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分局牵头,公安、科经、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各监管责任单位迅速对行政执法事项予以认领。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准确理解和把握《噪声污染防治法》各项制度要求,提升监管效能,兴山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责任监管单位将《噪声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法律顾问对《噪声法》修改背景、取得进展和重点法律条款进行解读,聚焦噪声污染突出问题,探讨创新监管的手段和机制,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多部门联合查处,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兴山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责任监管单位,对噪声扰民多发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推动落实。针对重点、多次重复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开展现场联合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制止、及时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处理噪声类信访投诉30余件,有效回应了群众诉求。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参与度。兴山分局等监管单位以“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绿色护考行动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教育,积极向企业和全市广大市民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扰民投诉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余份,提高广大人民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李双维)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