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熏人 南山一沥青公司被关停

从2014年7月份开始,平山社区、珠光社区市民相继多次到南山环保部门投诉家附近有一沥青厂排放废气熏人毒人。南山环水局执法人员闻讯后,当即多次赴现场调查。

在查处过程中,沥青厂现场负责人声称公司隶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南坪二期二标段工程提供沥青混凝土。不过,经最终核实,中铁十二局在深圳并无生产沥青混凝土的分支机构,且南坪二期快速路标段早已完工退场。

鉴于沥青厂涉嫌无照经营,2014年10月16日,南山环水局将此案移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处理。

2014年12月29日,沥青厂办理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深圳市路盈达沥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绿平二路1号,经营项目为沥青混凝土生产。

2015年1月5日,南山环保部门再次赴现场调查,查实路盈达公司涉嫌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立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1月23日在调查终结后,南山环水局进行了立案处理,并向路盈达公司送达了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经营,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路盈达公司对处罚告知书不予理睬。南山区环水局再先后两次发文催告,甚至多次前往现场警告,收效甚微。

法定诉讼期限满后,南山环水局于10月初向南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16日,南山法院作出裁决。

这期间,多名市民聚集厂区附近,抗议路盈达公司排放废气毒害人。10月23日中午,南山环水局强行要求路盈达公司停产,并派出2名执法人员驻厂留守,实行24小时监控。当晚,桃源街道办也派出4名执法人员驻厂监督停产情况。随即,南山区成立了由副区长王东任组长的专案处理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南山区法制办、南山区法院、桃源街道办和南山区环水局。

10月27日,南山区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要求路盈达公司法人代表限期停产。11月3日上午,南山法院依法查封路盈达配电房的相关设备。至此,南山环水局对路盈达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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