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扎实推进“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创建

为落实正向激励、实现差别管控,激励更多企业积极主动治污,推进企业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宿迁市出台《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 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建设,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宿迁市工业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营造浓厚培育氛围组织召开10余次“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 工作座谈会,深入宣传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创建的条件、优惠政策,组建申 宣传工作组,奔赴县区近50家重点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政策宣贯和企业申 工作推进情况调研,有效激发企业创建热情。二是落实专业帮扶指导制定申 实施方案可行性专家论证制度,分行业、分批次,定期邀请行业省级以上专家,对企业制定的申 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和指导。截至目前,已组织4批次专家论证会,对44家企业的申 实施方案进行了逐一论证、指导,有效减少企业走弯路,避免重复投入。截至目前,宿迁市共有18个行业88家企业申 “绿色标杆”示范企。三是争取资金支持途径通过组织召开宿迁市“绿色标杆”企业项目申 资金专题帮扶会、与江苏银行宿迁分行接洽途径,最大力度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或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资金支持。截至目前,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847万元,绿色信贷资金1.32亿元。四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组织废气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到常熟、盐城、河南等地考察学习,推进企业由依靠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和源头治理并重转变,从政策、技术、结构、标准等多个维度协同推动源头治理。五是分批有序组织验收。按照“属地组织初验、市级验收认定”的办法,按月排定拟验收企业推进计划表。截至目前,亚森同汇、科思、中玻、南钢、国电、韩力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首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金田塑业、天玻包装、长电科技等3家企业被认定为第二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

根据首批6家“绿色标杆”示范企业运行工况测算,培育后SO2约减排118t/a,NOX约减排148t/a,VOCS约减排2t/a,减排效果显著,为宿迁市“减污降碳”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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