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督察组反馈,早在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已数次举 淄博市桓台县山东博汇集团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泥随处乱倒以及桓台县山东辰龙集团非法填埋污泥等问题。桓台县政府向督察组反馈称未发现该企业有非法填埋、倾倒固体废物等行为,淄博市于2018年7月确认该举 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而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博汇集团仍将20万吨污水处理厂污泥混杂着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在租用的农田内。
同样位于桓台县的山东辰龙集团长期将污水处理厂污泥非法倾倒填埋,非法填埋污泥超过25万立方米。企业未采取任何有效整改措施,仅对填埋场表面覆土。桓台县失察失管、把关不严,虚 完成整改。
督察组指出,2013年以来,桓台县环境保护部门先后对博汇集团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进行了24次处罚,但只罚未改、整而不治,最终不了了之。2017年8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举 ,桓台县不是认真查处,而是隐瞒实情,反馈称博汇集团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固废填埋场。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这一填埋场仅占地约60亩,早已填满。
据督察组反馈,淄博市及桓台县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严不实,博汇集团所在乡镇将博汇集团整改完成销号资料上 桓台县,淄博市、桓台县层层做汇总,无人核实情,致使整个销号验收工作流于形式。
督察组还指出,辰龙集团也存在编造虚假材料、应付整改的情况。桓台县明知辰龙集团填埋场没有防渗措施,却依据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虚假《评估 告》,认可企业敷衍整改措施,并层层上 销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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