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起,惠水县禁止黄牌以上重中型货车驶入县城区道路公告

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货车进城的公告

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大货车产生的尾气、扬尘、噪声等对环境卫生的影响,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决定禁止黄牌以上重中型货车驶入惠水县城区道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范围及时间:城区内县府路、惠民路(白果大道至县府路惠兴医院)、建设路(马蹄坡红绿灯至财政局)、人民路(逗号圆盘至纸酒大道红绿灯)、涟江路(西门加油站至濛江桥)及上述路段环线内路段全天禁止大货车通行,从2017年4月24日起执行。

二、惠水县政府成立由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涟江街道办事处、濛江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违法进城大货车进行集中治理。治理期间,对违法进入城区禁行道路的各类大货车、无牌无证车、小货车不履盖、超载、抛洒散落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天 工程电子抓拍设备和电子监控卡口,将违法进城通行货车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对违法驾驶人依法给予处罚或记分。

三、因政府工程、城区建设需要,确需进入城区禁行道路的大货车须向县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大货车临时通行证”,并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请广大货车驾驶员遵法驾车,不得违法进入城区,以免违反规定受到处罚。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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