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1批投诉举 案件1件,反映蓬江区荷塘镇农富厂将厂房分租给十几家五金、压铸、喷粉等小作坊,废水直排西江,废气及粉尘均未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居民生活。目前案件已转交有关市、区开展调查处理。
截止目前,我市共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 案件共125件,已办结25件,办结率为20%。
案件查办情况如下:
责令整改28家、立案处罚33家、查封扣押5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21家,罚款270.3万元,立案侦查6件,刑事拘留9人,问责4人。
无证废铝加工厂废气扰民,被依法查封并清拆
针对6月1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7批第42号投诉案件,反映蓬江区荷塘镇马山工业园内一由简易工棚搭建的无名废铝加工厂废气扰民问题。蓬江区立即组织环保、市场监督、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对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厂主要从事废铝再生加工,生产设施简陋,未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产生废气对周边环境有所影响。蓬江区环保局立即对该处电箱进行了查封。
6月19日环保部门复查发现该处已搬迁并清空原材料。由于该处位于山边,存在安全隐患,荷塘镇政府已组织对该处厂房进行拆除。现企业已搬迁,荷塘镇已对厂房进行清拆。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蓬江区环保局将定期对该处进行复查,如发现擅自恢复生产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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