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不断深化环评管理领域“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施行环评管理“六项制度”,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前期介入引领”制度,统筹发改、工信、招商等部门,建立辖区内重大项目清单,在项目招商引资前期介入,提供环保政策引领,帮助指导项目分析判定落地建设可行性。坚持“全程跟踪帮扶”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主动对接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提供环评手续 批政策支持和环保基础数据资料,帮扶人员全程跟踪,承诺守法帮扶,不干预建设单位正常工作。坚持“规范受理论证”制度,及时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向建设单位出具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专家意见,廉政管理全程介入,在严把环评文件质量关基础上,指导建设项目解决技术论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助推建设项目合法合规通过技术评估。坚持“队站股室联审”制度,通过联审会议的方式,行政管理、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等部门共同参与,集体决议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依法依规保守建设单位和技术团队相关工作秘密。坚持“审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受理、拟审批、审批程序在 站予以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审批专 上传。坚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同步移交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镇办所在地,联合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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