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请人补充披露阳新鹏富主要客户情况,标的资产评估预测的合理性及业绩承诺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 告书 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近日,高能环境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告书》(二次修订稿)。
据 告书,高能环境拟分别向柯朋、宋建强、谭承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其中,向柯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阳新鹏富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阳新鹏富)40.00%的股权;向宋建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靖远宏达)30.01%的股权;向谭承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靖远宏达19.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阳新鹏富及靖远宏达将成为高能环境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资产价值评估基准日,即2019年9月30日,阳新鹏富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5.26亿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1.79亿元,增值率为194.06%,40.00%股权收购交易对价为2.10亿元;靖远宏达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5.38亿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1.92亿元,增值率为180.51%,30.01%和19.01%股权收购交易对价分别为1.58亿元和9980.22万元。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70亿元,未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
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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