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六盘水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管正式步入“有证时代”

6月2日,在凤凰山城市综合体旁的建筑工地上,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监管人员为该工地一台挖掘机核发悬挂了编号为“X-QBD00001”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这是六盘水市核发的首张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这台挖掘机自此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也标志着六盘水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管正式步入“有证时代”。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其排放监管一直是我市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且使用地点多靠近城市聚集区,排放的尾气对群众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也相当程度的制约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按照《贵州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在2019年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核发工作,目的就是要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环保户口”,掌握它的使用状况和排放情况,为下一步的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六盘水市结合实际、精准治污,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蓝天保卫战取得了可喜成绩。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将在核发环保标牌的基础上,采取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常态开展执法抽测、建立在线监控系统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未取得环保标牌投入使用和使用过程中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切实加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总 值 班:田维娟

值班主任:赵 鑫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0年6月2日
下一篇 2020年6月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