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一、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师等民用建筑工程;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二、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前进行。

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游离甲醛(mg/m3)≤0.08 、 苯(mg/m3)≤0.09 、氨(mg/m3)≤0.2 、TVOC(mg/m3)≤0.5 、 氡(Bq/m3)≤200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游离甲醛(mg/m3)≤0.1、苯(mg/m3)≤0.09、氨(mg/m3)≤0.2、TVOC(mg/m3)≤0.6、 氡(Bq/m3)≤400

四、检测数量的规定: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江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三间。房间总数少于三间时,应全数检测。

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测试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三间。

3、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监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五、检测方法的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监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米、距楼地面高度0.8米——1.5米。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监测点数设置:

房间使用面积(㎡)<50 检测点数1个

≥50,<100 2

≥100,<500 不少于3

≥500,<1000 不少于5

≥1000,<3000 不少于6

≥3000 不少于9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对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额固定式家具,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0年5月8日
下一篇 2020年5月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