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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临颍县市政工程公用环保事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区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新临颍,公司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在临颍县当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项目地址:临颍县京珠高速以西,黄龙渠北侧,本项目占地约40亩,厂址位于一期工程北侧。
3、出水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4、项目规模: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
5、项目投资:总投资约9000万元。
6、特许经营与水价: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1年建设期),污水处理费为1.48元/吨。
三、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洪亮
3、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占比100%)。
4、公司注册地:漯河市临颍县
5、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利用;设计、安装水处理设备;承接水处理工程(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以上信息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是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深耕污水处理领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公司主营业务,促进污水处理业务规模效益的发挥。
四、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项目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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