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 南京5月28日电(陆剑凌) 地处太湖之滨的无锡市滨湖区,山清水秀,风景如画,拥有80余公里长的太湖湖岸线,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为守护好这一方碧水蓝天,滨湖区检察院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打击破坏环境犯罪,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参与环境综合治理,为建设美丽滨湖、宜居无锡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集中办理生态环保案件
滨湖区检察院全面整合检察资源,统一办理涉及生态环保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处理与生态环保相关事宜。
2013年以来,滨湖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嫌水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破坏绿化植被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8件21人,其中查办了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徐某及胡埭镇环保办原副主任邹某受贿、玩忽职守案,在环保系统产生了强烈反响。
探索生态环保新机制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出台工作意见,指定专人担任环保司法巡视员,并聘请了16名社区负责人担任环保司法联络员,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滨湖区检察院专职环保司法巡视员在走访中得知,辖区有3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属高耗能、高污染设备,不符合无锡市政府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遂积极与企业、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协调,为3家企业搭建沟通平台,最终促成其与深圳环保节能科技企业合作,促使全市首个使用石油焦粉燃料供应蒸汽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加快了滨湖区按计划淘汰高污染燃煤锅炉治理大气污染的进程。
实行生态环保联动
滨湖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环保、监察部门,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 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联动执法情况,部署联动执法检查等工作。同时,滨湖区检察院还与公安、法院、渔政等部门多次就发生在蠡湖景区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研究,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6件17人依法起诉,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建立健全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机制,滨湖区检察院对汪某等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督促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贾某等2人偷盗珍贵银杏树一案,督促辖区荣巷街道提起赔偿诉讼;对某景区管理委员会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用部分林地新建公园的情况,及时与法院、园林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
强化生态环保法制宣传
滨湖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讲述环保案例、悬挂宣传图片、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等方式,深入宣传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和企业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引导当事人堵漏建制,完善管理,推动生态环保健康发展。
原标题:无锡滨湖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呵护美丽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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