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 》指出,2021年,全市上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为目标,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减污降碳,狠抓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126个国家 点和省控 土壤点位监测结果达标率为97.6%;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3%、优Ⅲ水体比例为80%,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1%、优Ⅲ水体比例94.3%,均无劣Ⅴ类水体。

为聚焦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 人的若干规定》在宿迁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 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有奖举 奖励工作对象、具体奖励实施主体、资金保障、奖励发放工作流程等内容。《实施细则》共12条,对举 人与举 内容、有奖举 范围、有奖举 的奖励方式、不予奖励的情形、规范举 行为保护举 人权益等作了具体说明。

对于群众关心的奖金领取时间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举 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属实,将在自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受理举 时确认的举 人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书面等多种形式告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 人申领奖金及相关奖励的途径。举 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领取奖励,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宿迁市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共梳理了典型案件10起,其中涉及大气污染类4起、水污染类2起、固体废物类2起、未批先建类1起、自动监测设备1起。此类案件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相关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履行法定治污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为解决当前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环境管理实际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环境管理六条措施》,包含优化审批服务、技术帮扶服务、专班上门服务、落实豁免政策、深化绿色金融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有效助推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2年5月20日
下一篇 2022年5月2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