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天(6月4日)上午,省高院召开世界环境日主题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通 了河南法院2017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了有关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我省去年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974件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王韶华介绍,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974件,判处犯罪分子1506人。截至2017年底,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件,审结8件。
郑州中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古枣树保护案,将自然遗迹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范围。
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审结了偃师市检察院诉偃师市水利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决确认偃师市水利局行政行为违法。该案是全国人大授权部分省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结束以后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王韶华说,我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也在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截止目前,全省共有10个中级人民法院和24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独立机构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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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涉及跨省固体废物运输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6年,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公司)与铜仁市铜鑫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鑫公司)签订《固废委托处理合同》,委托铜鑫公司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约定处理1200吨含汞废物。
当年6月17日,与铜鑫公司签订有《含汞废物业务提成合作协议》的张某良代表铜鑫公司委托董某军将两车废汞触媒运到铜鑫公司。
随后,毛某强(跟车人范某业)驾驶无运输化学危险废物资质的货车将39.05吨废汞触媒从东兴公司运出,行至洛宁县时倾倒至碧水源公司院内。在倾倒、存放过程中,部分废物包装破损,危险废物散落在地,现场未采取防护措施。
当年12月13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铜鑫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将位于碧水源公司院内倾倒废汞触媒污染及损害区域恢复原状,消除影响,将地表散落的颗粒状及粉状汞触媒彻底清除干净,并依法进行处置,对受污染土壤采用客土法修复方式完成,即将污染土壤铲除后,从周边区域采取未污染土壤进行回填。
铜鑫公司、东兴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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