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整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乱象,8月31日,兰州公安交警公布挪用配套建设停车位行为的举 方式。
据了解,将配套建设的停车位挪作他用的举 类型包括: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违规将公共建筑物或居民住宅楼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改建为物流仓库、储物间、超市的;违规挤占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空间,将停车场(库)部分区域改建为洗车店、购物商店、快递转运站点等情形。
电话举 :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电话0931-8720114(工作日上午9至12时,下午2至6时);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号窗口”电话0931-5167097(工作日上午9至12时,下午2至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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