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废气后的的废活性炭,到底是不是危废?

危险废物,这个一听起来就觉得可怕的词语,其实…其实..其实就是这么可怕!

因危险废物携带“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特性,如果我们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的话,就会给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可想象的危害。

什么是危险废物?

关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第八十八条第(四)项中有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活性炭形状不定,通常是黑色粉末状或块状、颗粒状、蜂窝状,通过加工处理所获得。由于活性炭本身具有的吸附性能,能够吸大多数大气污染物,吸附效率较为理想,因此在生活中常被当作吸附剂使用。活性炭本身不具备危险性,因此被抛弃的纯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

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是不是危废?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关于HW12、HW49大类危险废物的定义,涂装行业和化工行业的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以下简称“VOCs废活性炭”)可明确认定为危险废物;

那么有的企业要问了:“我们不涉及上述两个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活性炭可不可以按一般固废的要求处置呢?”答案是:绝对不行。

可见,其他行业的VOCs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900-041-49的描述“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过滤吸附介质”,故也应该被认定为危险废物。

最后,企业必须委托具资质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

《固废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资质许可证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关于更多废水废气处理问题,可以咨询安峰环保:
http://www.anfengtech.com/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9年2月13日
下一篇 2019年2月1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