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是助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是绿色低碳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更好完成2022年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的申 工作,市财政与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动员,积极上争环保专项资金。
市财政、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抓住中央资金加大投入的机遇期,靠前行动,对照《入库指南》,认真把握资金支持方向和申 要求,积极谋划,优选对市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支撑作用大、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
经认真组织与积极申 ,目前,金陵船厂、中化扬州、南京港3个大气治理类已经入选中央项目库,项目累计总投资6168万元,累计计划申 中央资金1855万元,用于分段喷涂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保治理、储罐废气治理、油气回收。
根据初步估算,本次中央大气资金支持的3个项目建成后,年可处理有机挥发性气体约120万立方米、储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降低至1g/m3、港区非甲烷总烃减排量达205.04t/a。
下一步,市财政将精准安排项目资金,支持保障大气领域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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