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立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过程中,云南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利用处置能力快速提升,全省共有103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模476余万吨/年,基本保障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需求。2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有 26 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线,每个州(市)至少建有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显著提高,建设升级“云南省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危险废物监控一张 、监管一平台和调度一中心。
同时,云南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联动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达标率逐年提升。强化常态化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排查整治、“一废一库一品”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医疗废物联合督导检查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优化危险废物经营和转移审批,实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审批政务事项“一 通办”。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执法检查涉及危险废物企业4823家次,查处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83起,罚款265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个。
目前,全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初步建立,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规范化环境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县级及以上、交通便利乡镇基本做到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规范转运和安全处置,涉疫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未发生医疗废物处置过程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截至2020年底,云南纳入监管尾矿库588座,覆盖全省16个州(市),通过督促指导尾矿库所属企业完成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及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初步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尾矿库污染防控管理体系。今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历时20天,出动1659人次,对全省588座尾矿库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核查,实现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完善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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