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情况》通 ,曝光了一系列涉及有机废气治理领域的问题。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是VOCs整治不到位,有不少企业虽然安装了相应的设备,比如等离子净化器、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喷淋塔等设备,但是“单一”的治理措施已经满足不了新的排放要求。
也就是说,仅仅安装单一的上述设备治理废气,在环评上是不达标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廊坊、苏州、佛山、山西、河北、江苏、山东等10多个省市的生态环境部门出台了红头文件,对当地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不建议”或“淘汰”或“不鼓励”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调查发现,部分企业使用活性炭、等离子、光氧催化工艺等低端应付的方式进行有机废气治理,处理效率只有10%-30%。
2018年,随着环保督查的持续推进,很多涉污染排放的企业也都开始解决自身问题,有机废气治理设备相继在厂房安装,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2019年,又将面临着新的问题,那就是处理的达标与否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企业要在传统的活性炭吸附工艺、UV光氧催化工艺跟当下流行的RCO工艺、RTO工艺之间做出选择。
给大家讲一个朴华科技近期的工程案例,客户是做汽车零配件加工的,有一个涂装车间,2016年的时候,采购了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备”,当时的环保标准还没有那么严格,在面对环保检查的时候也能勉强过关。
RCO设备安装在涂装车间顶部
直到2018年底,客户再次联系到我们,说要换一套新的涂装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备,之前的设备已经达不到新的环保标准。我们给客户介绍了“活性炭吸附+RCO”、“沸石转轮+RCO”、“沸石转轮+RTO”以及“RTO”等新的处理工艺,综合考虑到客户的作业情况以及采购成本,客户最终选择了“活性炭吸附+RCO”工艺。
RCO设备运行数据
有的客户会问,同样是作为有机废气处理新工艺,RTO设备跟RCO设备有什么区别呢?又该怎么去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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