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海事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漓江船舶防污染有关的企业、船舶、设施、应急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了漓江船舶污染防治信息。实施污染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风险隐患全要素月度动态清单,制定污染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和污染隐患跟踪整治“两个清单”。目前共排查出船舶污染风险13个,隐患问题5个,做到了辖区污染动态随时掌握,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广西海事局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协同执法,理顺漓江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运行流程,推动桂林漓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有效运转。推行防污染诚信管理,联合漓管委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实行星级评定,提升企业防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桂林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累计清除“三无”船舶(含排筏)100余艘;开展漓江“四乱”(乱挖、乱建、乱养、乱经营)专项整治,联动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一拆除漓江违建亲水平台50余处,暂扣非法载客排筏16艘,向公安机关移交暴力抗法、无证驾驶案件5起,拆除漓江废弃 箱数千米,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突出节能降碳,开启科学保护漓江“绿色革命”。广西海事局对漓江所有旅游客船实施船舶能耗数据收集,掌握船舶能源消耗第一手资料,为漓江船舶节能减排提供信息保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港口码头建设岸电设施,督促和引导靠港船舶依规使用岸电,推动公务船舶、旅游客船在港期间优先使用岸电,减少船舶燃油使用,降低船舶碳排放。鼓励支持水路运输经营者建造节能环保型船舶以及绿色能源动力船舶,推广电动力技术在旅游客船和载客游览排筏中的应用,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建议制定电动力排筏建造检验规范,为电动力排筏试航提供保障服务。跟踪绿色清洁能源前沿科技,开展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在漓江推广应用的可行性研究。
强化应急防备,提升漓江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广西海事局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拨款建设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目前已完成设备库选址,相关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指导港航企业按规定配置污染应急物资,组织辖区港航企业、船舶和船员开展船舶污染应急演习。
下一步,广西海事局将进一步完善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船舶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声污染,推动漓江船舶污染防治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值班编审:汤洁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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