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垃圾分类城市,我市在前期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针,着力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会上,公众委员听取市相关部门《关于南京市垃圾分类情况的 告》和市城治委相关议题组《南京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调研 告》,并就推进《条例》落地落实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提出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把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中小学学习内容,真正以“小手拉大手”;强化标识符号系统研究,科学设计垃圾分类图标和流程图等,引导更多市民自觉正确分类;落实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提升小区垃圾分类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营造起全民参与的浓郁氛围,等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加强南京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的决议》。
会议认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到市民群众生活环境等切身利益,关系到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要重点解决好“三大问题”:一要解决能力问题,加快补齐功能性缺口,全力提升处理能力,加大垃圾分类项目选址、审批、建设、调试等工作力度,提升末端处理能力;有效完善收运体系,聚焦薄弱环节,推进收运市场运营集约化、规模化,提升分类回收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努力构建“点、站、中心”可回收物三级回收体系;加强长远规划、整体谋划,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统筹考量,与重点城建工作统筹考量,实现短期治标、长期治本两手抓、两不误。二要解决动力问题,加快破解机制性短板,健全配套奖惩激励机制,总结优化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措施,探索制定违法行为认定标准、流程等,形成奖优罚劣闭环;完善配套收费调节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快研究出台垃圾分类计量和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实现源头减量;形成配套管理落实机制,压实物业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加大垃圾分类考核力度,真正以考核“指挥棒”倒逼责任落实。三要解决合力问题,加快形成突破性成效,通过部门协同用力,加大政策配套、技术支持力度,注重发挥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作为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的示范表率作用;通过群众教育引导,推动广大市民从“他律”转变为“自律”,实现垃圾分类从“我知晓”到“我认同”“我参与”;通过城治委精准发力,各位公众委员切实以身作则、率先示范,进一步带动身边人、影响单位人、引领行业人,真正在全社会营造起崇尚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韩立明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城治委决议要求,精准施策、细化举措,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希望各位委员继续围绕城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紧扣市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新需求新期待,积极建言献策、出谋划策,为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美丽古都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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