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整治噪声污染

“小区楼下有家KTV,晚上噪声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孩子每天早上6点多就得起床,可是晚上却因为噪声很难睡着。”近日,陕西读者郭先生来信反映,周边居民深受噪声困扰,他和邻居投诉了一年多,问题却迟迟没解决。

居民对噪声的投诉举 一直居高不下。今年8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省辖县级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等部门合计受理环境噪声投诉举 约201.8万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 最多,占53.7%;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34.2%;工业噪声占8.4%;交通运输噪声占3.7%。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百姓生活中的闹心事、烦心事。

此外,一些群众在开展娱乐活动时也会产生噪声,给附近居民带来困扰。吉林读者李女士说,“小区旁边从早上6点到晚上9点持续有人唱歌、甩鞭子、唱二人转、跳广场舞,噪声非常大”。李女士认为,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值得提倡,但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引导,也希望参加活动的市民合理选择场地,自觉控制音量。

还有读者反映,一些建筑工地为了赶工期,夜间也不停工,开展混凝土浇筑、塔吊作业等,机器的轰鸣声影响到居民休息,多次投诉却没有效果。

噪声污染整治难在哪?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社坤认为,一段时间里,社会对环境污染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水污染、大气污染方面,有些城市在布局和规划时对噪声污染防治重视不足,这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噪声污染的难度,很多问题只能从事后补救上想办法。

噪声污染整治的成效,关系到群众的安宁和健康。“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首次将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997年我国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来,噪声污染防治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公众环境意识提升,对声环境品质有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新型噪声源又不断出现。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涉及包括增加污染防治对象、完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源头防控、加强噪声分类管理、强化社会共治、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多个方面。一些地方也出台条例,明确了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王社坤认为,减少噪声污染需要做好预防,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做好规划。对一些公路、轨道交通沿线历史遗留的噪声污染问题,除了做好噪声源治理,还要积极采取隔声带建设、楼面改造等受体防护措施。这类工作只靠某一家单位难以有效实施,需要有关部门牵头,协同一体推进。一些噪声污染发生在特定社区,对此类噪声污染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问题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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