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于近日收到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颍环罚〔2021〕49号),主要情况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国泰化工在生产硫酸钾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装置未开启,聚铝干燥车间停运喷淋塔;锅炉细灰储存罐粉尘无组织排放特别严重;危废仓库未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厂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未收集处理有机废气;燃煤仓库密闭不严,上料口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上料传送带也未按要求安装防尘罩;聚铝车间压滤集气罩设置不规范,安装过高,不能有效收集废气。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国泰化工改正违法行为,处伍拾伍万玖仟捌佰元的罚款。

二、整改措施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到国泰化工检查后,针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国泰化工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部署落实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国泰化工正在进行设备检修,环保设施未及时开启。检查指出问题后,国泰化工立即恢复碱洗系统,目前相关设施运行正常;经国泰化工内部自查,聚铝干燥车间喷淋塔一直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检查期间运行正常,没有停止运行,检查时发现的停运设施不是聚铝干燥车间喷淋塔,该设施不属于环评及验收 告规定的环保处理设施,已于9月16日彻底拆除;检查时由于细灰储存罐布袋除尘设施中一只脉冲阀片破损,致使布袋反吹空气漏入细灰储存罐,问题发现后,国泰化工立即更换脉冲阀膜片,现场复核时已恢复正常;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的二级活性炭吸附改造工程已于9月19日施工完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污水处理站加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已于2021年11月7日建成,目前运行正常;上料口顶部已加装集尘罩,引入布袋除尘器。上料传送带已加装半圆形防护罩密封,防止粉尘飘散;已按要求在集气罩下加装集密软封,确保负压废气全部收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及国泰化工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国泰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公司将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设施监控,确保环保设施与主要设备同时开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环保事件。

公司及子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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