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常环武行罚﹝2022﹞217号和常环武行罚﹝2022﹞219号处罚决定书,东热(常州)热处理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处罚共66.6万元。 上公示信息显示:东热(常州)热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5月11日,注册地位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6号,注册资本7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大山照雄。
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官 载明:
违法事实:
1.2022年5月10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6号从事热处理圆棒钢项目的生产。该单位上述项目虽经审批验收,但于2020年下半年新增油淬火工段,且油淬火工段生产过程中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该单位热处理圆棒钢项目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2.2022年5月10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6号从事热处理圆棒钢项目的生产。检查时上述项目正在生产,车间内新增的一台天然气淬火炉正在生产。该单位淬火工段新增油淬工艺,生产过程中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该单位热处理圆棒钢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全部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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