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 讯:北极星固废 获悉,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推进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起,上一年度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依法通过信息系统申 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并制定、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全文如下: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市(地)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等申 、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情、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月 和年 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
二、加强管理严格落实
按照分级分类和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原则,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自2021年起,上一年度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依法通过信息系统申 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并制定、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危险废物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通过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及时办结。持危险废物许可证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依法通过信息系统 送上一年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每月10日前按月 送上一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履职尽责做好保障
四、落实责任依法查处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要落实责任,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危险废物的相关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 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等情形及时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艾炜杰 0451-87111126
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于夫洋 0451-87718413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8日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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