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我们平时炒菜散发出的油烟是食用油和食物在高温条件下,产生的大量热氧化分解产物。烹调时,油脂受热,当温度达到食用油的发烟点170℃时,出现初期分解的蓝烟雾,随着温度继续升高,分解速度加快,当温度达250℃时,出现大量油烟,并伴有刺鼻的气味,油烟粒度在0.01-0.3μm。
有关部门从居民家庭收集的经常煎炸食物的油烟样品进行分析,共测出220 多种化学物质,其中主要有醛、酮、烃、脂肪酸、醇、芳香族化合物、酯、内酯、杂环化合物等。在烹调油烟中还发现挥发性亚硝胺等已知突变致癌物。此外,高温油烟产生的有毒烟雾,能损伤呼吸系统,从而诱发肺癌。有毒烟雾的产生与温度有关:当油烧到150℃时,其中甘油会生成丙烯醛,具有强烈的辛辣味,对鼻、眼、黏膜有较强的刺激;当油烧到“吐火”时,除产生丙烯醛外,还会产生凝聚体,导致细胞染色体损伤,发生癌变。反复加热的食油含有致癌物质更多,它的危害性更大。长期工作在油烟、油雾等废气污染的环境中患皮肤病的风险会大大增加,该类物质还会随着我们的呼吸进入体内,这不仅增加了肺部的负担还会使人很容易患上呼吸疾病甚至肺癌。
不难看出,生活及工业生产中排放的油盐及油雾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这一举措有现实意义的关键在于各监管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能通过检测工作测定固定污染源中油烟以及油雾的含量。为此,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的内容包括有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精密度和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理和注意事项。在引用了GB 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8《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后,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利用红外光谱对物质进行定性分析或定量测定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为了能做好检测行业对油烟、油雾的检测工作继而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北京北方伟业计量技术研究院仔细研究了该标准后,推出下列完全符合使用场景与要求的四氯乙烯中油烟和油雾标液和标样。
具体清单如下
BWQ8225-2016 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 10000mg/L
BWQ8197-2016 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1000mg/L
BWQ8199-2016A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80mg/L
BWQ8199-2016B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50mg/L
BWQ8199-2016C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30mg/L
BWQ8199-2016D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10mg/L
BWQ8226-2016 四氯乙烯中油烟溶液标准物质10000mg/L
BWQ8196-2016 四氯乙烯中油烟溶液标准物质1000mg/L
BWQ8198-2016A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80mg/L
BWQ8198-2016B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50mg/L
BWQ8198-2016C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30mg/L
BWQ8198-2016D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1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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