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以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落脚点,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修复为抓手,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
严格落实,全力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工作,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使企业产生不断提高其环境信用的动力。通过严密核准,2021年度全市新增企业173家,参评单位总数为1236家,其中工业企业1134家、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维机构46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56家。同时核实88家停产企业的情况,切实做到了“应评尽评”。组织完成1236家参评企业的环境行为记分工作,并对记分及相关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环境信用记分和整改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根据系统生成结果,现有守信企业1154家;一般守信企业59家;失信企业17家;严重失信企业6家。
归集公示,倒逼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与应用,组织相关处室及单位,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环境信用等信息共享至“信用中国”、“互联 +监管”等系统,各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可查询并应用于评优选先、政府采购、信贷融资等工作中。通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倒逼企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在今年5月的“双公示”评估检查中,得到我市信用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圆满完成迎检任务。
创新修复,鼓励企业强化环境守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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