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滨州市滨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据了解,滨州市自2020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同时,近两年国家、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也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推动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是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2年,滨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城市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至少一个乡镇(街道)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二是分类标准。在城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模式。在农村,探索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三是主要任务。明确了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分别是推动源头减量、健全分类设施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动、营造社会氛围。四是保障措施。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融入社区治理、完善配套制度、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强化行业监督检查、注重成效评估。五是明确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尹树芳介表示,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检查评估工作:一是强化行业监督检查。加大对源头减量、前端投放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各级生活垃圾分类牵头部门加大对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的调度力度,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二是注重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将于近期出台《滨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验收办法》,加强对各县(市、区)督促指导,规范滨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结合,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

关于如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补齐短板,尹树芳介绍了五大措施:一是建立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收集设施。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分类投放。二是开展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升级改造行动,做好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转运、分区管理。鼓励建设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施合建综合体。三是根据运输频次和线路,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封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生活垃圾运输方式。四是提升环卫作业企业收运装备标准,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五是各县(市、区)科学选择适宜的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稳妥有序推进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厨余垃圾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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