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指标体系看,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为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紧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紧扣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要求,紧扣投资吸引力和城市的高质量发展,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包含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综合反映各地营商环境情况。评价方法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感受,比如,2020年评价中,我们发放企业问卷36万余份,电话采访企业1900余家,深度对接企业200余个;拨打调查核验电话2万余通;暗访政务大厅超过320家;通过电话核验、企业调研、大厅暗访、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方式,更深入地听取和了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感受和意见,市场主体、企业和社会的参与度高,真实评估各地营商环境情况。
二是从探索实践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6批次的营商环境评价。2018年,我委牵头组织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22个城市开展了两批次营商环境试评价。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委组织41个城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评价,并在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试评价。2020年评价范围进一步拓展到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国家级新区。通过评价,参评城市系统检视本地区营商环境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营商环境整体进步非常显著,基本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良好效果。同时,多批次的评价,为验证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方法、积累评价经验,打下了基础。总体上,这套指标体系能够反映各城市相关领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可以精准找到各自的短板不足,同时可以对标看到学到标杆城市先进做法,不少城市的相关领域改革已经从追赶者,逐步成为并跑者、领跑者。调研时有的企业表示,现在办事创业很便利,地方政府主动从企业角度考虑问题,主动服务企业,从过去的人找政策,现在是政策找人、精准推送。当然,评价体系和方法还需要不断完善,发挥好引领和督促作用。
三是从改革成效看,更多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在开展评价的同时,我委注重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城市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鼓励各地方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改善。2020年,我们发布了首部《中国营商环境 告》,全面展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带动全国范围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杨洁指出,关于目前中国营商环境状况是个综合性的问题。从营商环境状况看,涌现出一大批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城市。各地区各城市对营商环境越来越重视,不少省市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推出了一批针对性强、获得感高的改革举措。比如,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零跑腿”体验、实施“免打扰”监管、打造“公信力”政府等,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地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日趋浓厚,全国层面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各地方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国保持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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