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37,554,02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12月25日

●本次限售股为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说明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4 年12月12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6号),核准公司分别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冠香港”)发行91,019,41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城投”)发行46,534,611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4年12月25日,公司向创冠香港、南海城投非公开发行的137,554,028股股份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创冠香港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南海城投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716,796,909股。

2015年2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新增49,467,109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股本增加至766,264,018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66,264,01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创冠香港、南海城投承诺其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上述承诺之外的其他上市特别

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发行中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公司本次137,554,028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广发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7,554,02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本次限售上市流通股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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