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紧抓当前春耕农业生产清理残膜关键时期,行之有效地做好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减少白色污染,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我们郑重向全县农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是科学使用标准地膜。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国家强制性标准,农用地膜厚度不得小于0.01mm,农民朋友应当购买、使用国标地膜,严禁 购使用厚度小于0.01mm超薄地膜、劣质地膜。
二是捡拾残膜兑换新膜。我县正在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在全县建立了废旧农膜专业化区域回收站点14个,广大农户田间捡拾的残膜可交售到就近的回收 点,凭交售票据到当地镇政府进行“以旧换新”。
三是积极参与保护环境。关注家园环保,保护产地环境,是每个农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农膜使用后的残膜,残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种子发芽、作物产量、机械作业,随风漂浮污染农村生活环境,随意焚烧,污染空气。请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等废弃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规模经营主体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使用厚度0.01mm以上国家标准地膜,主动清理农田残膜,科学回收处理,改善耕地土壤结构,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山丹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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