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桂城街道环委办召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平洲宣讲会,明确了从事喷涂、补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要求。
“桂城辖区内所有从事喷涂、补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低效的废气治理设施。”会上,桂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解读专项整治具体要求,明确企业使用光氧化、光催化或低温等离子工艺进行VOCs废气处理的治理设施要全部淘汰,转为活性炭吸附或更高效的治理工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平洲宣讲会现场
会议提出,更换治理设施后,企业要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包括使用活性炭吸附的企业在连续生产情况下,要按相关技术要求每月对活性炭至少更换一次;涉及使用水喷淋治理工艺的企业,喷淋水15天至少更换(增添、打捞)一次。同时,企业要按要求做好更换台账,更换出来的废活性炭、喷淋水等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桂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解读相关工作指引
现场还详细解读了《桂城街道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整治提升工作指引》,并动员企业代表签订《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承诺书》。
桂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法律顾问以案说法
会上,桂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法律顾问也以案说法,用真实案例,提醒企业日常需避免的违法行为。
南海区交通运输局桂城分局、桂城应急管理办、桂城消防办、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也结合各自部门职能指出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需注意的问题,通过逐一“排雷”的方式,提醒企业及时自查自纠,做好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桂城各职能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提醒企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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