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辽宁大连港湾海关和大窑湾海关的共同监督监管下,最后一批次固体废物成功退运出境。至此,由大连港湾海关查获的1423.8吨固体废物已分批全部退运出境。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今年以来,全国海关持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高压态势,强化风险研判,加强货物管控,加快退运流程,坚决将“洋垃圾”拦截在国门之外。
前不久,大连港湾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一批申 品名为“扇贝壳”的货物,现场散发着异味,普遍存在壳体破碎、沾染泥污的现象,大部分还附着不明虫体及杂物,疑似为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海关关员随即进行取样送检。
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鉴定,该批货物为扇贝脱壳取肉后产生的副产物,外观特征脏污,判断货物并未在境外进行清污等专业处理,依据固体废物定义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大连海关缉私局依法责令涉案企业将该批货物退运出境。
大连港湾海关关员对查获的固体废物进行退运前检查。王迎爽 摄
8月13日,天津太平洋码头,在天津东疆海关关员的现场监督下,126.9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劣质煤焦油被装船退运。据了解,某企业分别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 进口两票煤焦油,东疆海关进行现场查验并送专业机构进行固废检测,鉴定结果证实实际货物为劣质煤焦油,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东疆海关缉私分局遂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出具责令退运决定书,责令相关进口货物退运出境。
佛山海关关员对禁止进口的“洋垃圾”进行查验。关悦 摄
7月31日,广东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退运一批总重18.42吨的“洋垃圾”。大鹏海关在对某船公司申 进口的空箱进行查验时发现,柜内装有一整箱使用过的塑料袋,表面脏污不堪、散发出阵阵异味,内部残留液体已腐臭并附着不明杂物。海关人员随后对这批塑料垃圾取样。经鉴定,该批货物为未经清污处理的塑料薄膜,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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