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涉嫌单位犯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科融环境部分高管变动情况

2016年6月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毛凤丽

2016年7月

三位董事辞职,张永辉当选为董事,并担任副董事长

2016年8月

时任董事长贾红生辞去董事长职务,毛凤丽被选举为董事长

2016年10月

解雇总经理等多位高管,张永辉被聘为财务负责人

2017年4月

原副总经理离职,新聘任两位副总经理

2017年6月

聘任孙成宇为副总经理、董秘,原副总经理、董秘常永斌离任

2017年8月

毛凤丽辞去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律师认为,对于这起能够对公司运营产生影响的诉讼,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否则涉嫌虚假陈述。

涉嫌单位犯罪未发公告

起诉书显示,2013年11月,被告单位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燃控科技”,后更名为“科融环境”)在经营过程中,时任公司高管采用从他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冲抵燃控科技市场部的部分借款账目;2012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燃控科技一位时任高管,以上海利星行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的名义,虚开受票单位为燃控科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

起诉书表示,该案由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科融环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5月16日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因案情重大复杂,于2017年6月16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起诉书中称,经审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科融环境及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起诉书落款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律师:若不披露涉嫌虚假陈述

证券律师王智斌也表示,上市公司必须在知晓该事项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发布临时公告,逾期即构成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

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王智斌称,投资者如果因其虚假陈述而受损,亦可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发高管离职公告,当事人称“被离职”

这两天,科融环境正被一名高管自称“被辞职”一事困扰着。

9月8日,科融环境发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9月7日收到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张永辉、副总经理朱丰的辞职公告。张永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职务,仍继续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9月11日,张永辉发声明表示,自己属“被辞职”,即未签署过辞职 告,却看到了科融环境发布的关于自己辞职的公告。

9月11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科融环境下发问询函。深交所称,相关 道称张永辉未签署辞职申请,科融环境 备的辞职申请也未签署日期。深交所要求科融环境核实其 备的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并补充说明张永辉是否真实自愿辞去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的职务。

在科融环境公告张永辉辞去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职务后,9月10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财务负责人人选。

根据公告,该议案共有5票同意,1票弃权,无人反对。其中,独立董事廖良汉以“由于会议通知时间太短,无法对会议议案相关事项进行考察和核实”为由,投了弃权票。公告称,“张永辉、刘彬、郑军三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之后,科融环境监事会主席王豫刚也通过微博表示,未收到也未审阅该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对此,深交所要求科融环境提供相应证据,并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及相关表述是否准确。

事实上,自去年6月,科融环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其高管变动就一直未停止,公司管理层一直不稳定。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在内的多个高管职位差不多换了两拨。

科融环境今年上半年净利润下滑25%至3.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滑81%至47万元。在高管频繁变动及疑似内斗的影响下,科融环境股票昨日收盘下跌0.42%, 收7.04元/股,自4月27日以来,科融环境股价累计下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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