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从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综合施策,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市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建成生态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减少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邮政快递、餐饮外卖、展会活动、宾馆酒店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深入推进垃圾清理整治,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行动方案》分“五步走”,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即“塑料生产使用源头减量行、塑料替代产品推广使用行动、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行动、重点领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塑料污染治理全民行动”,共24项具体措施,强化白色污染治理落实落地。
塑料生产使用源头的减量是实施污染源监管的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技术绿色化,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增强塑料制品安全性和易回收利用性。鼓励企业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当前快递包装污染日益严重,《行动方案》提出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要求引导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和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列入国家绿色包装产品推荐目录的包装产品。持续推进一联电子运单应用,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箱、免胶箱,进一步提高使用比例。
《行动方案》针对农村塑料污染问题,强调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行动,支持供销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等具体工作方案。
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深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处置模式,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农村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督促机制,常态化开展抽查及暗访工作。
支持供销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推动供销社系统企业因地制宜开展现有站点改造升级,提升回收利用水平和加工处理能力,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 络。通过收购、租赁、加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社会回收站点进行整合,补齐 络薄弱和 点空白的地区回收短板,夯实回收 络基础。支持有条件的供销社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和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络与环卫清运 络融合发展。
开展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大力推进标准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和妥善处置,聚焦重点用膜地区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逐步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鼓励农膜以旧换新。常态化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全面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回收处理主体责任。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鼓励支持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 渔具、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到2025年,建设30个左右农膜回收省级重点县,支持20个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
下一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将牵头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相关突出问题将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效不显著的地方进行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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