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 | 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区生态环境局启动涉气排放企业环保主管制度并组织培训
日前,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局内各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以及50家涉气污染排放企业,召开企业环保主管制度启动会。会议分为方案解读、分管局领导讲话、环保业务培训开班等三个议程。
会上,首先由大气科工作人员对《关于建立企业环保主管制度的方案》进行解读。企业环保主管制度是区生态环境局为加强我区涉气工业企业标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探索建立的一项全新企业环保管理方式,旨在进一步健全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工业企业自律、自查、自纠的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分管局领导在讲话中指出,建立企业环保主管制度,是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区生态环境局面临目前的生态环境保护严峻形势和攻坚任务进行的一种企业环保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创新。通过对企业环保主管系统培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管理、废水废气安全处置技术等环境管理业务知识技能,壮大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提供人才支撑保障。之后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全身心投入,做到心无旁骛,学有所用。二是全身心服务,将学习掌握的环境保护知识用于有效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全身心担当,主动承担企业责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
最后,企业环保主管环保业务培训开班,邀请环境保护及安全领域专家、管理部门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课程涵盖《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解读、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VOCs治理技术及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知识、涉VOCs排放企业自行监测相关要求、治理设施环境安全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常见企业环境违法案例等内容。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着重加强企业环保主管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环保主管的职能,不断扩大企业环保主管制度的实施范围,确保企业环保主管制度取得真正的实效,获得真正的实绩,彰显真正的价值,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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