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冲向生猪饲养场和与之相邻的鱼塘,鱼塘主为帮助生猪饲养场排涝,却导致污水污染鱼塘水质,造成重大损失。鱼塘主无奈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他的诉请能得到支持吗?8月4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水污染责任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助邻居排涝鱼虾大量死亡,为赔偿双方起纠纷
张某某的鱼塘与某生态农业园的生猪饲养场相邻近。2016年7月5日,一场洪水突袭而来,江水淹入生猪饲养场,同时流向地势较高的张某某的鱼塘,双方分别开展自救。
由于生猪饲养场地势低,自救难度大,其负责人王某某与张某某商议,挖开了两家相邻的塘埂,并借用张某某的电缆线等设备,利用鱼塘将洪水进行排涝。排涝的污水流入鱼塘后导致水质超标,造成鱼虾蟹大量死亡。
经评估,鱼塘损失为200余万元。张某某遂将生猪饲养场等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鱼塘全部损失。
生猪养殖场则认为突发洪水是不可抗力,流向鱼塘的是江水,鱼塘鱼虾蟹死亡与借道排涝不具备关联性,不应由其承担补偿责任。
法院:紧急避险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应当全赔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认为,本案系紧急避险引发的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生猪饲养场借道排涝导致生猪粪便污染了鱼塘,造成张某某养殖损失,应当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赔偿责任。生猪饲养场借道排涝虽然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但违法挖掘降低堤坝引发了江水漫堤险情,险情并非完全由不可抗力所引发,紧急避险不能成为生猪饲养场的免责事由。
法院认为,生猪饲养场的借道排涝得到了张某某的善意救助,对张某某因救助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不管是从生活常理、法律规定还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都应当在被救助者获益范围内得到全部补偿。司法鉴定所依照理论计算数值评估张某某的养殖损失结论可靠。据此,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最终判决某农业生态园赔偿张某某损失209余万元。
“紧急避险的协助行为是助人为乐的中华传统美德,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法官介绍,发洪水时,生猪饲养场在栏生猪价值在500多万元,因张某某的救助行为,生猪饲养场避免了500多万元的损失。因此,生猪饲养场所获取的利益明显高于张某某所遭受的损失,作为受益人应当对作为救助人的张某某的全部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充分保护助人者的利益,使公众在面临此类情况时让助人者无后顾之忧,乐于助人、勇于助人!”
按照污染源的不同,水产养殖污染可以分为,外源污染性和内源性污染。像上述案例中的这种情况属于外源污染。外源性污染有哪些?有什么危害?如果发生外源性污染,如何应对?
? 一、池塘水体外源性污染分类
1、工业废水污染。
近几年来,随着工业经济的崛起,政府对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和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明显得到加强,工业废水进入了污水管道或实施区域集中管理。但由于部分地区监管能力相对薄弱或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不够完善,目前,仍有大量的工业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就排入江河、湖泊等水域,尤其是有毒有害工业废水的偷排,致使水质污染事故频发。
2、农业生产及生活污水引发的污染。
农业生产过度使用农药化肥以及养殖场畜禽粪便的随意排泄、处置等引起的水质污染也日趋严重。再则,更为要害的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大量生活污水的排放也给河流、湖泊等水域带来不同程度的污染。
河流、湖泊是养殖池塘的进水源,高温季节,池塘需要经常加注新水。因此,外源水质的优劣与池塘水产养殖有着密切的关系。每年高温季节,因池塘加入被污染的河水,造成鱼虾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
? 二、池塘外源性污染的危害
外源性水体污染对池塘水质构成有很大危害。
化工、电镀、五金等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含有汞、铜、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和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氮化合物等有机物,很难迅速生化降解。
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病毒、病菌等,水体受其污染后会传播疾病。
生活污水和农田排水中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和磷、氮等植物营养物质,进入水体后在微生物的生化降解过程中需消耗大量溶于水中的氧气,使水体缺氧或引起水体富营养化。
一旦池塘加注被污染的外源河水,很容易会发生病害、鱼虾死亡现象,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 三、池塘外源性水体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江河、湖泊水域的保护。
要生产质量安全的水产品,必须要有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水源。因此,水域保护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政府要加强对江河、湖泊水域的保护,建立、落实水域保护责任制,特别是环保、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工业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监管力度,严历处罚企业污水直接排放的现象,提高污水管 比例,实施污水区域集中处理。
农业部门要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的适度整治,并推广测土配方和科学规范使用农药技术,减少农业生产污染对水域环境的影响,制止污染水域的行为,遏制水域恶化趋势,使水域得到恢复和改善。
2、用物理、生物、化学方法处理池塘加注的河水。
一是物理法。
在养殖池塘附近设置蓄水池、过滤池和曝气池,使进入池塘的水源先通过过滤、沉淀、自然分解等过程,除去有害物质,净化水质。
二是生物法。
采用活性污泥法,在曝气池中用活性污泥处理污水,使污水中的有机物质和有毒物质通过吸附和凝集作用来净化水质,也可通过向水体投放某些微生物(EM茵等)方式,将水体或底质沉淀物中的有机物、氨态氮、亚硝酸态氮分解吸收,转化为有益和无害物质,抑制有害细茵的生长。
三是化学法。
将经过物理或生物方法处理过的水源进行药物消毒,常用的有生石灰、氯化物等。如生石灰能中和水中过量的酸,消除和沉淀有毒金属离子,提高水体pH值、硬度、碱度、底质盐基饱和度,解吸底泥营养元素,改良池塘底质和水质。经过药物消毒的水体引入池塘前应曝晒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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