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以及《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内容进行发布。
无牌、套牌假牌、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扣车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颁布实施。规定共8条,重点治理机动车非法改装和“飙车”“炸街”等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生活安宁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和智慧监管,同时分别明确界定了有关部门在机动车改装、维修、登记等各环节的执法责任,避免执法真空和职责交叉。规定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 。
针对违法源头综合施策,实现全链条监管。通过分析机动车“炸街”“飙车”等行为的起因和源头追溯,规定对机动车拼装、改装和非法改装车上路中生产、销售、维修、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规范和处罚。
在分析违法行为成因和表现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不得擅自改动燃油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不得擅自从事其他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活动”,并明确了罚款数额和与刑事责任相衔接的内容;对“飙车”行为,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驾驶机动车以瞬间提速、轰踩油门、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明确认定为违法行为,并提供了处罚依据。
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严管严查机动车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飙车、违规使用声响装置等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对无牌、套牌假牌、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扣车;对达到 废标准的一律强制 废;对涉嫌盗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志愿服务情况可纳入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内容
《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山东注册志愿者达1694万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10万个,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33万个。下一步将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为契机,切实推动山东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条例界定了部门职责,规定精神文明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职责。
在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明确志愿者权利义务,规范注册行为,并规定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志愿服务数据的归集、管理责任;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并保障志愿服务组织按照章程依法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在培训、招募等活动中的义务,引导签订志愿服务书面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规定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制度,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依法予以表彰、奖励,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依法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一小时内 告生产安全事故
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共6章80条。《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16年修订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从2016年的2835起、1755人,大幅下降到2020年的900起、544人,分别下降68.3%和69.0%。本次修订标志着山东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介绍,条例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强调政府、监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功能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条例突出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巡查约谈、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安全生产检查等进行补充细化。
条例还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事故应急救援、提级调查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突出强调生产安全事故 告制度,细化、量化 告时间,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一小时内 告;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政府应当30分钟内直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贺小凡)
责编:李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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