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赣江沿线32座非法码头
南昌市检察院发布强化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
开展专项监督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
据了解,南昌城内湖泊众多,水 稠密,赣江、抚河交汇,象湖、青山湖、艾溪湖等八大湖泊密布,水域面积达2204.37平方公里。
南昌检方聚焦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密切关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水环境污染线索,认真开展“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整改到位22件,依法关停污染养殖场、企业23家,保护饮用水水源地10个。
聚焦水污染防治,全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跟进中央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反馈的19件涉水污染案件线索,全部进行跟踪,对符合立案条件的4件线索进行了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对省检察院交办的6件反映南昌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线索,已立案监督并发出检察建议4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密切关注“问政江西”“民生通道”等媒介反映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涉及水资源环境破坏案件线索8件,全部进行了跟踪。
同时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加重涉水资源刑罚量刑建议力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建议加大罚金数量,加大对破坏环境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从而减少犯罪。
合力整治清理
取缔拆除32座非法码头
据介绍,赣江沿线非法码头是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其建设程序不合法,不仅营运过程中易产生安全事故,更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今年以来,南昌检察机关结合市委决策部署,立足保护赣江水生态环境,督促非法码头拆除整改工作。
据了解,南昌市检察院主动与市交通局及其港航管理处对接,组织东湖区、经开区、新建区等检察院对接当地水务、交通管理、环保、地方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赣江岸线非法码头的取缔、环境整治清理监督工作。经调查核实,向水务、交通、环保、城管委、镇政府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督促整治检察建议15件。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履职下,全市34座非法码头,除2座暂缓处置外,已取缔拆除32座,104台吊机,除3台吊机留作工业遗址景观备用,已拆除101台。
强化补植复绿跟踪督促工作。在经历非法码头拆除之后,南昌检察机关进一步跟进拆除后的整治复绿监督,根据复绿计划,届时复绿岸线约7公里,涉及5个县区(开发区),总面积约78万平方米,确保拆除后的各类建筑垃圾、废物、废机油不流入赣江,影响企业、市民用水、饮水安全。
拉 式排查
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作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南昌市检察院组织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全市两级院共立案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
为强化水源保护区保护,该院组织对市内赣江沿线取水口进行拉 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6处水源地标识不健全、取水口附近存在垃圾等情形进行督促,并全面督促整改到位。突出难题治理,譬如西湖区三家餐饮店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经营,该区环保部门虽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三家餐饮店仍在继续经营。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坚持跟踪督促下,推动西湖区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关停赣江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三家餐饮店的批复》,顺利关闭三家餐饮店。
针对农村水源地保护较弱、村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统一部署县区院到乡镇、农村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清查活动,发现涉农村用水安全问题线索18件,督促整改1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在履职过程中,既保障村民用水安全,又在办案中普法,提升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意识。如湾里区院开展饮用水源地调查摸排前,分别到环保、公安、林业等部门了解第一手资料,逐一到现场核实和调查,做到有的放矢、监督精准。高新区检察院、新建区检察院开展监督时,坚持“既管当前、更管长远”的思路,就发现的问题主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水务部门进行沟通,共同为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研究扎实有效举措。
主动跟进中央环保督察通 问题督促整改。针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长堎水厂、牛行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损害社会公益的问题。南昌市检察院向市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采取“现场送达、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书,监督推动排污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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