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认知误区,让垃圾分类更高效

“越是在充满希望的时候,越有必要识别出我们踩过的那些‘坑’,让先行者有所悟,让后来者不再重蹈覆辙。” 在7月9日举行的“无悔前行,垃圾分类的经验与教训”云端交流会上,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环境史博士毛达这样强调说。

把脉垃圾分类实践经验,梳理“后悔清单”和四大症结

症结1:不相信公众能够改变,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

如在工作中以人工分拣替代居民分类投放,容易出现有人帮居民分类的现象,比如保洁员、指导员,甚至是明确设岗的“分拣员”。但从资源投入、产出质量、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角度看,先混后拣的行为都达不到垃圾分类的整体目标和要求;或是认为“分类投放需要更智能化”。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些智能设备或技术能很好替代人们完成分类投放任务。所以目前提升公众意识,使公众行为主动改变更加重要。

症结2:把改变看得太简单,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识别不清

具体表现为认为仅靠贴标语、办活动、送垃圾分类桶,就能带来公众行为的改变,认为“分类投放设施越方便居民越好”。但事实表明,这些做法投入不少、收效不大,且容易沦为走过场。

复旦大学课题组的李长军博士分析,上海市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效果近年大幅提升,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确保基本硬件设施的到位;二是明确志愿者、保洁员对其自身的工作定位,并且通过他们的行动和行为调整,让居民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三是经过培训的志愿者在居民的垃圾投放时间段值班,并注意指导和服务过程中“动口不动手”。

症结3:急于求成,对垃圾分类的必经之路看不清或不愿直面

如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等后端尚未准备好,就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等前端工作;或是花钱“买”垃圾,引入积分制、设立绿色账户等做法,虽有助于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但其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符合经济规律等尚存争议。因为要达到激励门槛,经济回馈往往要超过废弃物本身的市场价值,这违背了经济规律;目前各地逐渐立法确定了垃圾分类是公民的责任义务,过度使用经济激励就显得不合时宜。还有些地方厨余垃圾处理走捷径,如推广家用厨余粉碎机等,而厨余粉碎机只是做到了垃圾转移而非处理。快速堆肥机价格不菲,运行成本很高,其产物并不是真正的有机肥料,而是烧焦和脱水的有机废料,甚至可能还会损害土壤。

症结4:要角缺位,顶层设计不完善、多元共治不充分、各方责任义务不明确

如部分地方政府盲目依赖第三方,这种模式存在巨大风险。一是企业本身经营有很大不稳定性,一旦出现问题服务中断,会严重影响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信任;二是企业的首要目的是追求利润甚至是短期利润,缺乏对公共性和长远性的考量;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等难回收物,仅靠政府补贴等方式“兜底”,而生产者责任却缺位;政府系统中非住建环卫部门参与有限,应对垃圾问题,需多个部门相互协作。

垃圾分类如何“避坑”,还需科学规划多措并举

对于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会嘉宾和相关专家也提出了一些应对建议。专家认为,既要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有信心,也要避免工作方式的单一,要多创新。例如,开展志愿者、保洁员培训,建立志愿者及值班制度;强化居民主体责任;鼓励志愿者和学生上门宣传;完善硬件设施,如垃圾厢房的建设和卫生管理,洗手池、灯光等的配备。

还有专家建议,在政府层面,要完善全国性的法规、制度,建立高位阶、跨部门的垃圾分类总体指导和协调部门或机制,来完善包含垃圾分类在内的整个垃圾管理的顶层设计与部门协调。在基层,应强化“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考核标准、考核体系,有效引导和管理第三方服务。进一步完善、扩大、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形成培育和支持学术机构、社会组织参与的长效机制。

对于推动生活垃圾减量,爱芬环保、乐芬环保联合创始人郝利琼建议垃圾收费。她认为,不管是针对居民家庭的收费,还是针对社区的收费,都应该把垃圾分类收费放到日程上来。“只有这样前端的减量才能真正有效,否则永远都是大量产生垃圾,然后不断处理垃圾,这样会给城市带来更大的处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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