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已违法,罚单请查收!
扔垃圾还会违法
近日,郭女士收到了来自思明城管开元中队执法人员开出的处罚单
蓝天白云之下
垃圾桶边堆满的酒瓶和食物残渣
显得格外刺眼
7月24日上午
虎溪社区 格员发现
虎园路口的垃圾桶旁
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现象
迅速联系思明城管开元中队展开调查
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
最终锁定垃圾桶旁的生活垃圾是
某菜馆承包人郭女士所堆放
7月25日上午,思明城管开元中队执法人员到达该菜馆,对郭女士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作出处罚。
敲黑板,划重点!
郭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郭女士罚款50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店内要落实垃圾分类,垃圾要按照社区规定的时间投放至垃圾投放点。
违法乱扔垃圾,定将严惩不贷广大居民一定要引以为戒!
垃 圾 分 类
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
也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
开元街道践行“近邻”模式
深化“极简”理念
再次解锁垃圾分类工作新模式
——“共享垃圾桶”
结合居民楼与沿街店面、道路保洁开展垃圾桶共享模式。待垃圾桶在居民垃圾投放点位使用完毕,安排环卫人员及时进行清运。同时将垃圾桶投入用于沿街店面垃圾收运以及道路保洁,实现店面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事实上
共享垃圾桶模式的推行
也进一步强化了开元街道正在推行的
生活小区“无桶化”模式
所谓“无桶化”
是指在非督导时间或非投放时间
从投放点上撤掉垃圾桶
实现“无桶化”
开元有“三大法宝”
▼
??合并撤点
仅后江社区和美仁社区,就将禾祥西路沿线的14个固定点位合并成了6个移动点位。
??变固定点位为可移动点位
天湖社区金湖花园小区更是把11个固定点位合并成了2个移动点位。
??非督导时间撤桶
在早上督导时间内,一辆垃圾车停在阳台山社区阳台山路路边。车斗和车边均摆放着分类垃圾桶,路过的居民按分类标准把垃圾投放入桶,待督导时间结束,所有的桶被垃圾车一并运到集中直运点。通过这种方式,阳台山上的无物业小区也实现了“无桶化”。
坚持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地
探索垃圾分类“无桶化”模式
收获惊喜效果
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
开元街道将驰而不息地
将城市垃圾分类政策落到实处
落实到日常生活中
不断夯实垃圾分类这块基石
让城市文明更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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