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半年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开展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据统计,全国各地共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煤矿3191矿次,查处一般隐患44240条、重大隐患277条,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9602台(套)、停止作业1958处、停产整顿170处,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191处,实施联合惩戒6矿次,曝光111矿次,罚款3.87亿元。其主要做法是:
· 强化组织 落实责任 ·
年初,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管理能力、通风系统、瓦斯防治、安全监控、火灾防治、粉尘防治等内容,强调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超限频繁和两年内发生过瓦斯事故的低瓦斯矿井要首先开展专项监察。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将专项监察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山西、内蒙古、广西、甘肃、新疆等省级监察监管部门联合发文进行安排部署和联合检查,河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云南、贵州、陕西、宁夏、内蒙古等省煤监局主要领导在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的关键时候,带头深入煤矿开展示范监察、巡查执法,确保专项监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 多措并举 严格执法 ·
各地在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提前分析研判辖区煤矿灾害特点和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地检查方案,采取预防性技术监察、联合执法、专家技术“会诊”和指导服务等方式,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河南煤矿安监局提前对所有煤矿开展“四级”分析研判(监察员预研判、科室初研判、分局集中研判、省局综合研判);山东、江苏等开展预防性技术监察,对矿井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条件、安全投入、风险管控等进行全面审查;河北、安徽、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监察监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 创新方式 远程监察 ·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局创新工作方式,制定远程分析指导和视频会商制度,局领导、各司室按照联系指导分工,利用信息化系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与各省级煤监局、“开小灶”地区和企业进行视频会商,先后5次召开局务会专门听取远程监察情况。各地利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煤矿基础数据平台等,推进远程监察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贵州煤矿安监局开展远程监察140矿次,连续查处了迎峰煤矿瓦斯超限、文家坝二矿未按规定管理监控系统、鸿发煤矿井下着火等重大隐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监局通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及时查处了七师准南东煤矿、天山煤电106煤矿采煤工作面CO浓度升高和超限问题。四川煤矿安监局采用“线上远程巡查,线下跟踪追查”方式,严肃查处3起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警案件。
· 统筹协调 推动工作 ·
各省局在扎实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同时,并与煤矿集中整治、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企业主体责任监管监察以及“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用好明查暗访、预防性监管监察、执法公示、公开裁定等手段,确保专项监察取得实效。山西煤矿安监局制作典型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片《生死瞬间》进行巡回播放,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和警示教育力度。黑龙江、河南、湖南、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局坚持逢查必考,以考促学,分级对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岗位技能等知识抽考。辽宁煤矿安监局将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情况纳入专项监察内容,协调落实省级瓦斯防治专项资金1870万用于奖补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内蒙古煤矿安监局积极协调自治区安委办,将“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内容纳入自治区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在疫情防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地扎实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消除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各地排查重大隐患277条,其中已整改236条、整改率为85.2%,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地政府分级挂牌跟踪督办,逐项落实督办单位和责任人。二是惩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10个省局行政处罚额均超过1000万元。陕西、湖南、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云南等省局共对企业责任人实施问责900人次。辽宁煤矿安监局向企业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办通知书》19份,实施追责301人次。三是推广了一批技术装备。黑龙江煤矿安监局推动龙煤集团升级改造大管径抽采系统10处,补充火情监控系统47套、束管监测系统55套。安徽煤矿安监局推动辖区四大煤业集团积极使用地面井+井下定向长钻孔抽采、大流量注氮机、实时在线防火监测系统及采空区低温冷氮等新技术。山东煤矿安监局指导煤矿研发应用“一键反风”系统、无线传输风水联动超细雾幕装置、脉动定向注水煤体增渗润湿技术等,实现了仪器管理、通风管理、防尘管理智能化。四是完善了一批制度措施。四川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从严打击煤矿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将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治理不到位、防灭火防爆不到位等列入严厉打击的十类煤矿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贵州煤矿安监局联合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通风系统、瓦斯地质、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防突防爆炸措施、瓦斯抽采及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等六个专项行动。云南煤矿安监局联合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评估暂行标准》,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五是“一通三防”类煤矿事故大幅下降。上半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1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0起、20人;未发生煤尘事故,同比减少1起、21人;未发生火灾事故。通过专项监察也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上半年共发生煤矿事故56起、死亡81人,同比减少20起、57人,分别下降26.3%和41.3%;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5起、23人,分别下降50%和51.1%;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21人,为“六稳”“六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平稳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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