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小麦3万吨企业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恩施州鑫源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根据《年加工小麦3万吨企业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恩施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9499.11㎡,总建筑面积为18667.93㎡,其中综合楼5571.92㎡,原料成品仓库3350.53㎡,包装车间5394.16㎡、面条车间4351.32㎡。建筑占地面积4164.04㎡,绿化面积约900㎡。购置设备及配套设施,建成年产面条1万吨的生产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公司于2010年12月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0年12月,恩施市环保局以恩环建管〔2010〕215号文对《年加工小麦3万吨企业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0年在恩施市发展与改革局立项,恩施经济开发区于2015年底供地,于2016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从取得环评批复到正式开工的时间已超过五年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公司向恩施市环保局申请对《年加工小麦3万吨企业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进行重新审批,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6日下发了《关于对

项目2018年12月竣工。项目总投资2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3.5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因政府供地面积调整,项目用地由原来的13500㎡调整为9499.11㎡,总建筑面积由环评阶段的12300㎡调整为18667.93㎡;项目总项目取消了面粉和麸皮生产线,由原设计的导热油燃气锅炉变更为燃气热水锅炉。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内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变化不大,未加重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进接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保证了污水的达标排放;取消了面粉生产线,无生产废水产生,减轻的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用新的技术,设备由原拟设置的导热油燃气锅炉变更为燃气热水锅炉,不再使用导热油,有利于环境。根据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对重点变动作了进一步界定,明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因此,项目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来自于人员生活污水。项目设置有3个共70m3的国标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西侧硒都大道市政污水管 。进入红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6)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江。

2、废气

项目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和车间调粉和面产生的粉尘。

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锅炉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调粉和面采用全密闭设备,并设置有粉尘收集器,粉尘产生量极小。

3、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主要固体废物为员工不生的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已设有的生活垃圾箱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污染环境。

四、项目环境的影响与验收监测结果

1、大气影响

项目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和车间调粉和面产生的粉尘。项目使用燃气热水锅炉,锅炉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调粉和面采用全密闭设备,并设置有粉尘收集器,粉尘产生量极小。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GB16297-1996)Ⅱ时段的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颗粒物下风向最大浓度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西侧硒都大道市政污水管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主要固体废物为员工不生的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已设有的生活垃圾箱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污染环境。

五、验收结论

年加工小麦3万吨企业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 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明确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做好现场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9月4日-2019年10月1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恩施州鑫源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226-1号

联系人:李纯权

联系电话:13972400801

附件:

年加工小麦3万吨企业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验收 告.pdf

恩施州鑫源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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