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0年9月11至12日,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主办、能源基金会协办的“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研讨会”暨“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伙伴关系(CAMCAP)2020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旨在总结梳理我国城市在大气环境管理和温室气体减排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交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方法和路径,探索实现城市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以及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技术方法。在“城市管理经验和案例”主题 告环节中,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黄成代表上海分享了上海市大气污染治理的进展及成效,并进一步交流展示了针对PM2.5和O3协同控制的工作计划及展望。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聚焦六大部门,大气治理取得显著成绩
2013年以来,上海市聚焦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和生活六大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图1),着力强化电厂、锅炉、重点企业、工业VOCs及移动源治理,大幅提升了治理水平。2013年至今,在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上海市大气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大幅改善,O3浓度上升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图2)。
图1. 2013年以来,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措施
图2. 2013至2019年上海市大气污染物年评价值演变
上海市PM2.5和O3协同治理历程
为遏制O3污染,上海市在“科技支撑”、“政策标准”及“防治行动”三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图3)。
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构建提升PM2.5和O3协同防控科技能力
图3. 上海市O3污染防治时间线
强化VOCs减排,遏制O3污染
上海市VOCs污染防治工作起步于2010年,试点开展了重点石化企业VOCs治理。此后,针对O3污染长期改善的需求,上海市在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推进VOCs精细化治理:
一是立法引领。2014年修订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首次在法规中纳入了从源头、工艺到末端的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要求,并明确了相应的罚则,为VOCs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二是健全标准。为明确各行业VOCs治理要求,指导减排方向,2015年以来,针对汽车制造、船舶制造、涂料油墨、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以及石化化工无组织排放,先后制定出台了5项行业标准、2项综合标准以及8项技术规范,在推进VOCs减排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创新模式。针对VOCs行业门类复杂、环节众多、工艺水平参差不齐等特点,研究建立了“一厂一方案”治理模式,2014年以来推进完成了石化、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2300余家企业的VOCs治理,减排成效显著。
四是政策引导。自2015年,先后为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末端治理及在线监测项目提供专项资金补贴,鼓励扶持企业加快VOCs治理进度,截至2017年底,共拨付VOCs补贴资金约2.5亿元。
六是执法倒逼。2015年,制定出台《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环境行政执法操作规程》,为VOCs无组织排放提供了执法依据。
后续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计划和展望
为进一步推动空气质量改善,上海市确立了“建立PM2.5与O3污染协同控制体系,实现VOCs和NOx协同减排”的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源头替代和全过程控制,强化VOCs治理
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作为工作原则,以“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作为工作思路,聚焦“六大领域”、“四个通用工序”和“一类重点企业”(表1)。预计到2022年,上海市将完成2300余家企业的综合治理,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进一步下降10%的目标。
表1:“六大领域”、“四个通用工序”和“一类重点企业”解读
实施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和流动源精细化治理,强化NOx治理
从三方面开展移动源综合治理:
一是交通结构调整。开展“水水中转+铁水联运”、调整场站布局、促进新能源优化发展。
二是智慧监管。完善包括道路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 、重型车远程监控和路查路检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
三是立法支撑。落实与移动源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参考文献: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O3和PM2.5协同控制工作汇 ,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研讨会,北京,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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