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如何和谐共生需要我们不断的思考和努力,除了意识还需要有明确规章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环保一词似乎是现代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程度,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并且逐渐减少之后才被人们所提起的。但是环保意识却是从古至今延续下来的,早在秦代,便已通过法律制度对环保措施实行明文规定,1975 年,湖北省博物馆在云梦县睡虎地发掘的秦简,其中秦律十八种中的《田律》便有数条针对环保的明文规定,这也是目前已知最早的环保法。虽然该法律对于现在的环保举措来说还不全面,但是在秦代已经提出了对于水资源,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方面的保护措施,为我们后世的环保意识与相关法律都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对于秦律十八种的学习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对于环境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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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水资源的保护
秦朝十分重视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修建了都江堰、灵渠、郑国渠三大水利工程,不仅使得秦朝的运输、防洪、灌溉等方面大力发展,更是初步形成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想法。《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田律》第二条:”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隄水。”意思是: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这首先是由于大自然的特性,春天降水量少,如果堵塞了水道,将会影响春天的播种,从而影响到农业等方面。第二个方面,春天是鱼儿产卵繁殖的季节,如果水道不通,还会影响到渔牧业。第三个方面,春天温度开始转暖,是雪水消融的季节,雪水顺流而下可以弥补降雨量的不足,为农业提供用水,水道的顺畅对于雪水的流动也有很重要的影响。现在我国对于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重点在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治水污染,防止水土流失这几大方面,这可以体现出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意识从秦朝一直延续到现在。这是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方面。
在对于防治水害方面,《秦律十八种》的《田律》中也有明文规定:”雨为澍,及秀粟,辄以书言澍稼、秀粟及垦田畼毋(无)稼者顷数。稼已生后而雨,亦辄言雨少多,所利顷数。旱及暴风雨、水潦、螽?、群它物伤稼者,亦辄言其顷数。近县令轻足行其书,远县令邮行之,尽八月□□之。 “意思是:下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应即书面 告受雨、抽穗的顷数和已开垦而末耕种田地顷数。禾稼生长期下雨,也要立即 告降雨量和受益田地顷数。如有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及其他虫害等损伤了禾稼,也要 告受灾顷数。距离近的县,由走得快的人专送 告,距离远的县由驿站传送,在八月底以前送达。这表明秦代就以开始重视雨情水情的测量,这对于防洪防旱,防治虫灾都能有效的把控,并且建立了明确的信息传送制度,对于距离远近也有了人性化的调整,这在古代信息传送不方便的情况下是十分有效的。
二.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秦朝人民和政府都已经意识到森林是可再生资源,需要可持续发展,所以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也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田律中已有明文规定:”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麛(卵)鷇。”大意就是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古代是农业社会,生产水平低,农业的耕作都是依靠天然的肥料,战国时我们已经开始使用人粪尿、畜粪、杂草、草木灰等作为肥料,可以看出古人已经开始对废弃物进行第二次循环利用。这是古代环保意识的体现。现在化学肥料的大量使用,对于土壤,水资源的破坏都是很严重的,随着有机概念的提出,越来越多的现代农业从事者开始重视天然肥料的使用,这对于人的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来说都是有好处的。草木灰肥料的制作以夏季来作为一个分割点,也正是因为古人已经形成了时节观念,懂得适时而作,这何尝不是对我们的一种启发,现代社会的急功近利,越来越多的人逆势而为,反季蔬果大量生产,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是不可逆的,我们应该顺应时节,这样可以减少农药以及化学肥料的使用,对于环境保护是十分有益的。
三.对动物资源的保护
田律在狩猎捕捞方面也有明文规定,第二条中:”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鱼鳖,置穽罔( ),到七月而纵之。唯不幸死而伐绾(棺)享(椁)者,是不用时。邑之(近)皂及它禁苑者,麛时毋敢将犬以之田。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河(呵)禁所杀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杀者,食其肉而入皮。”意思是: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井和纲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只有因死亡而需要伐木制造棺椁的才不受季节限制。居邑靠近牛马的皂和其它禁苑的,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百姓的狗进入禁苑和捕兽的,不准打死;如追兽和捕兽的要打死。在专门设置的警戒地区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缴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肉而上缴狗皮。这对于动物的保护与繁殖都是有效的措施,动物保护需要确实落实到法律责任上,现在尽管也有动物保护法,但还是有不少不良商人捕猎保护动物,导致许多物种濒临灭绝。其实对于动物的保护应该有自发性的意识,还需要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在非法行为出现时要有合理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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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环保不只有这三个方面,但是从这几条法律中已经可以看出秦人的环保意识了,古人已经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了心得与行动,这为我们制定相应的举措提供了参考依据。依照时节而耕作捕捞,疏通河道,防治水污染,预测降雨情况预防旱涝灾害,使用天然可降解肥料,禁止捕猎幼兽等,这些放在今时今日都是十分受用的。环境保护是永恒不变的话题,除了推陈出新之外,有时目光确实可以放到古代看看古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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