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提水平强能力。一直以来,江西省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建设。一是持续推动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试点。在2020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已建成11个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另有4个收集平台正有序推进建设,有效打通了小微产废企业与其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的“最后一公里”,基本解决了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难、转运不及时、处置成本高等突出问题。二是继续提升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能力。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试点工作,现阶段已建成废铅蓄电池集中转移点45处,收集 点465个,形成了布局合理、收集转运全覆盖的收转体系。三是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江西省11个地市均已制定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力争2022年6月底前,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四是不断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通过加快推进九江、宜春等地市医疗废物处置提质扩能建设,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79.5吨/天提升到165.5吨/天,应急处置能力达506.5吨/天,着力补齐江西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缺口,建立健全了跨设区市协作处置医疗废物机制,保障了全省医废及时安全有效处置。五是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目前,全省建成投运的危险废物处置规模近60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达500万吨/年,从规模上可以保障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针对部分危险废物处置短板,已将补短板项目统筹纳入《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并发布江西省2021年度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投资引导性公告,支持新建利用处置铝灰铝渣、工业废盐、含砷废物等项目,争取尽早实现我省危险废物处置类别全覆盖。
多措并举增强实效,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建立省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合作机制。2019年以来,分别与福建、广东、湖南等省份签订了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整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源,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环境监管,实现危险废物联防联控。二是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在“赣服通”政务服务移动平台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功能,实现了行政许可“一次不跑”“不见面”办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线上办理功能,全面实现固体废物申 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在简政便民的同时提高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全省已有1万余家企业纳入监管平台管理。三是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针对当前江西省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符合要求、堆存不规范、雨污混流等问题,环境厅采取严格跨省转移审批等手段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规范环境管理。上半年,办结危废跨省转移事项342批次,其中转出168批次,转入174批次,否决跨省转入85批次(19.47万吨),实际转入量(5.28万吨)同比大幅下降,有效减少我省次生危险废物产生量。四是主动做好固体废物信息公开。7月,会同住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固体废物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指导地市做好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开。
深排查重整治,强风险防控。一是借力督察整改,构建“五全”体系。在配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工作后,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后,迅速印发了《关于构建“五全”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结合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开展全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借助信息化手段督促危废“清零”引导全量处置,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关键位置实施可视化全过程监管,促进危废监管能力全方位提升。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废矿物油环境管理的通知》,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废矿物油环境管理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强化废矿物油收集、转移、处理管理。二是借助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梳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固废法》法律条文解读和检查实务讲解,赴现场深入排查固废领域存在问题,并持续跟进南昌市麦园、信州区风顺生活垃圾填埋场、永平铜矿等问题整改进展。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明查暗访。5月,环境厅组织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5个设区市的1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查实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分级采取暂停省内和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等处理措施。四是结合专项行动,推进危废整治。以化工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7月,印发了《关于定期 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深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设区市共排查化工园区25个、企业703家,建立排查问题清单1782个,已整改完成1314个,其余均在有序整治中。五是强化执法联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2020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5月起至9月底,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遏制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今年与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 奖励办法》,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打击涉危险废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畅渠道促发展,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一是为解决部分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问题,积极开展“点对点”豁免管理试点工作。在去年开展的钨渣“点对点”豁免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探索开展再生铜行业脱硫渣“点对点”豁免管理试点工作,规范脱硫渣处置,在确保环境污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企业处置成本。二是积极参加服务企业接待日,解决企业发展问题。今年,通过上门式接待服务,赴九江、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等地接待9家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很多企业反映的铝灰渣处置难题,深入开展问题调研,主动靠前为企业办事服务,积极推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因国家政策变动造成的危险废物处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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