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因广场舞噪音而头疼?治理方法来了

“健身权”和“休息权”孰是孰非

两级代表联手呼吁

“2014 年‘两会’期间,舟山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对广场舞的噪音扰民整改的议案》。市相关部门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对这一议案给出了答复:采取错时管理机制;继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进一步加大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力度;依法制定广场舞等产生大音量噪声文体活动的相关规定和音量控制制度等。”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人在介绍经验时,着重提到舟山市人大代表在广场舞从管理到治理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

让我们把时针拨回到2014年2月中下旬,舟山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如期召开。市人大代表、时任定海区环南街道办公室主任谢存燕(现任环南街道残联理事长),领衔提交了《关于对广场舞噪音扰民整改的议案》。

议案提出,近几年来,随着群众文化的蓬勃发展,城市里的公园、广场、空地上都出现了前来跳舞健身的人群,火红的现象在促进区域精神文明文化活动的同时,也出现了噪音扰民、占道健身、影响交通安全等诸多城市诟病,居民的的投诉信也纷至沓来。因此如何规范管理指导各群众文化团队文明有序,遵纪守法的开展健身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当时,定海区一些城市社区居民反映,广场健身舞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他们休息。”日前,谢存燕谈起当年提交议案的初衷时说,以定海南珍社区为例,那里地处闹市区,有文化广场、双拥广场、海洲新天地等公共场所,随着群众对文化生活需求的增强,自2013年以来,跳广场舞的人越来越多,但随之出现的冲突事件也不断增加。而这类现象在舟山各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对此,定海区人大代表、南珍社区主任舒亚君记忆犹新,她回忆,那年,因为广场舞引起纠纷来社区居委会请求调解的居民出入频繁。印象最深的是舟山影院后面的海洲新天地小广场,地处居民楼中间,早晚广场舞扰民,导致周围居民多次投诉。居民说侵犯了他们的休息权,而跳舞者因为也是这里的居民,她们认为广场就是用来锻炼的,自己有锻炼身体的权利。至于双拥广场的戏曲角,在中考来临前也遭到考生家长的阻止。

“有段时间三天两头处理这类纠纷”。舒亚君说,对于广场舞,有人趋之若鹜,有人避之不及。但这种现象宜疏不宜堵,趋利避害,要发挥它的正面作用。

定海区人大代表、定海城东街道桔南社区居委会主任吴幼雅当时也遇到同样问题和困惑。她说,仅2013年9月和10月两个月,定海区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转交给城东街道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投诉交办单就有23件。根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城东辖区约有广场舞团队(跳舞点)24个,团队人数多在300到60人之间,活动地点主要集中在小区空地、路径公园、社区广场等,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团队曾被居民投诉过。

为解决这个难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联手,分别在2014年的市、区人代会上提交议案。

严控广场舞时间

公布投诉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谢存燕的议案被列为舟山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议案。由于广场舞治理工作涉及面较广,议案很快被分解到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环保局进行办理。几乎同时,定海区相关部门也开展对广场舞扰民工作的整治、管理工作。定海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于2014年5月29日向人大代表复函,采取成立“基层群众业余文体团队联谊会”等五条措施。

“文化、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都派人来我办公室对接,通 办理进程,征求办理意见。”谢存燕说,议案主要提出5条建议,建议成立群众文化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要是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规定锻炼时间、音响分贝等具体细则;严格登记批处,对靠近居民区或学校等地方建议严禁锻炼;对广场舞队进行挂星评级;对能提供场地的单位建议对外开放,实行社会资源共享;有条件下指导文化团体成立党支部,引导实行团队自治、知我管理、自我约束。后来经过摸索,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办法比建议更齐全、更规范。

2014年4月下旬,舟山市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三部门作为议案协办方向主办单位——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发函,分别提出加强治理的措施、方案。

2014年7月,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致函谢存燕等代表,转达3个协办单位的应对措施,同时表明了本部门的答复意见。

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文艺处处长徐志英曾是议案办理工作人员。徐志英说,为办好这件议案,当时该局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研,了解到广场舞文化活动中的一些群众诉求,认识到公共文化管理理念和方式,必须要在紧扣群众文化需要、切实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前提下寻找解决方案,并确立了以疏为主、自我约束、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

在人大代表的推动下,近几年舟山市的广场舞治理工作不断探索,稳步推进。

——2015年4月舟山正式成立舟山市广场舞指导中心,在四个县区分别设立县区级广场舞指导分中心,将广场舞指导与服务逐层延伸到乡镇、街道,有效服务基层群众。

——舟山出台了《舟山市广场舞指导中心服务实施意见》,明确机构建设、服务内容、团队建设、评估奖励等方面的意见和标准。文化部门每年拨出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团队常规性建设,并确保大型展演、交流活动的经费。

——全市95有体育设施的学校,向社会开放,另外再建设文体休闲广场(公园)12个。举办“美好训练营”培训30次,严格要求团队自觉遵守《舟山市广场舞文明公约》,在培训中增加法律、文明、礼仪、救助、公益等方面的内容,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将团队遵守《舟山市广场舞文明公约》等约束条件作为提供服务指导的前置条件,规范广场舞。约束规范的内容有:签署《文明公约》,要求遵守社会公德。如团队不遵守《文明公约》将取消团队服务资格,一年后才能重新申请。

市广场舞指导中心为登记备案的广场舞团队配置了统一的标志、器材,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所有登记备案的团队由政府统一音响分贝标准;统一规定活动时间,夏季控制在早上6:30以后,其他时节控制在7:00以后、晚上20:30之前,午休时间不活动。居民区附近活动的健身点,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暂停广场舞活动;统一公布投诉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如此一来,舟山的广场舞活动居然能达到“零投诉”。

从对骂到和谐

舞者文化获得感强

“通过有形之手的创新探索,凝聚社会价值共识,增强群众的文化获得感。”舟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当下的舟山广场舞,其实已经起到一种社会“粘合剂”作用。

“广场舞指导中心给了我们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只要我们舞蹈水平够好,就可以经过PK,参加各种比赛。”跳了11年广场舞的刘丽娜,是舟山六横台门渔港码头公园一支50多人的广场舞队的领舞。在参加培训时,她在《舟山市广场舞活动文明公约》上签了字,承诺带领团队文明有序地开展活动。

“灵舞彩虹队”以往发生过队员和居民对骂的事件。现在,队员们调低了音量,缩短了锻炼的时间,不再任性而为。

普陀“海沙沙艺术团”团长翁安娜说:“首先要思想好,其次才是舞跳得好。要多做公益,为群众送演出。我们想评星级团队,做公益能加分。”

舟山的广场舞团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舞者从比分贝、比人数、争场地,变成了比舞技、比谁做的公益活动多。目前,舟山市纳入管理的广场舞团队有217支,8000余名舞者,不但在欢快的乐曲声中增强体质,而且在与周围居民和谐相处中,获得愉悦的精神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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